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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omic28's InnCogito ergo sum. Rene Descartes

什锦炒饭

2013年3月28日浮生闲 Standard

3.28.2013

 

今天下午准备回沙河的时候,在本部南门看到一对夫妻推着小车卖现做的炒饭。大概是很多年都没有见到这样的场景,突然想起初中的时候在宿舍楼后用水泥板做炒饭的大叔。很多年不见场景,一时脑袋发热便买了一份什锦炒饭;买完之后才想起自己还得去给几个小孩带蛋糕,得在北京下班点的地铁上挤上一个小时,这炒饭就算带回沙河也该凉了。

我其实是一个很念旧的人,不是说依恋,而是一种想念。我更容易在看到某些相似的东西时,想起以前见过的物或者人。说起来买个外卖也要找个理由,这可真算是文艺青年的行径。晚上和小钦说起这事儿,突然觉得自己当时很想找个角度将这对夫妇拍下来,最好是那锅里的炒饭翻炒的瞬间,热腾腾的白雾在简单色彩的背景里升起;色彩鲜艳的食材在空中伴随着雾气,扭曲的背景与明亮的前景构成一副协调的画面。

这个画面让我想起那个水泥板炒饭的大叔,与之相关的,还有初中时每天晚上下课后去买炒饭的那一些人。具体的我已记不清楚,如今回想的画面如同照片;经过大脑无止尽的修补之后,得到一张张看上去美丽却失去原本模样的图纸。而我所需要的只是那种情感的回放,真实与否却无关要紧了。

我很喜欢看电影,尤其是《天堂电影院》。有段时间我看电影喜欢停帧,因为它的每一帧都是如此美丽,甚至比我拍摄的所有照片都更加美好而和谐。我喜欢《天堂电影院》传达的情绪,也喜欢观看时那些无意中按下的暂停。摄影区别于拍照,如今的我觉得,摄影应当是一种情感的表达,是一种表现的艺术;它与写作相似,核心不在于你的内容是什么,而在于你的知识以及你的情感给这篇文章带来了什么。而拍照不同,拍照可以是简单的记录,它没有固定的情感表达,它只是一中阐述,你可以理解为小学生的记叙文一样的直白。拍照也许会出好的片子,但是它不会蕴含摄影的那种情感。

晚上开会后梁堉吐槽我说,当时开学我给他说以后会教他摄影,后来越了了。我不大会拍东西,因为我意识到我只会拍照;我所有过往的照片都是一种单纯的记录,大量是新闻照片和宣传资料类。我不知道我能够教给他什么,也不知道有什么可以教导的。我很想说我会很多东西,但是我只能说我看过很多书。去年快门按了很多,大概有一万五千多次,最后自己觉得能看的照片也不过了了百张。这种比例对于初学者来说也算正常,只是我自己按下这么多快门之后,渐渐地有些许提升。我不是很喜欢别人说你既然没有相机那么那些书就都借我看吧,哪怕是玩笑话;我也许在知识上面是一个特别爱钻牛角尖的人,或者说这潜藏着某种骄傲的心,不愿意因此屈服于器材。

摄影是一门艺术,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道路,快门是累计经验的必须途经;也只能依靠无数的快门,才能渐渐让自己熟悉相机中的世界,那个与眼睛观察到的不同世界。和小钦交谈的时候说到快门数量,小钦说首先把自动对焦关掉,用自己的视角和自己的焦点去观察世界,手动拍出来的照片,总是会很喜欢的。再之后他加了一句,而胶卷更有趣,我准备自己弄个暗房来洗照片。我很认同的是自己的视角,而不是机器的自动视角;哪怕手动对焦真的很慢很慢,这毕竟是一种改变。

将情感融入到自己的照片里,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。我曾经试图拍乔,将我的一些粗浅的情感表达出来;但是她并不喜欢,而这无疑使我深受打击。因为这个原因,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想拍东西,除去不得已的一些事情会拍点东西,我都不想碰相机;不论是卡片机,还是单电,或者单反。我那段时间很消沉,这种消沉一直持续到现在。将自己喜爱的东西给自己喜欢的人看,却被否认;那确实是很难受的事情。虽然说世间没有那么多需要他人认同的事情,但是这也许算是一件。

我现在只拍一些能够传达情感的东西,而不再是卡片机单纯的记录。将按快门的次数降下来,去拍一些真正能够表现自己想法的东西;我觉得这很关键。不要在意多少,只要情感足够就好。突然想起《海角七号》最开始的时候范逸臣摔掉吉他,骑着摩托回到乡下的画面;那里我停了很多帧,因为我很喜欢那种感觉。电影里的每一帧我都觉得可以拿出来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品,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的事情;从那以后,我便莫名的喜爱上这种感觉。

我真的不知道摄影到底怎样去学习,我只是觉得,这如同写作,知识和情感是最为关键的。这需要积累与自己的尝试,而不是简单的教学能够解决的。就像是拿着盒子和台灯在寝室的小书桌上自制影棚,搞点小物的棚拍;虽然简陋而且微小,但这不论怎么说都是在进步。“不积小流,无以成江海;不积跬步,无以至千里”,世事皆是如此;又哪有什么捷径可走。

我后来回到沙河,什锦炒饭却还是温热的。我拿着筷子吃这份晚饭,但是总觉得这味道与初中差了一千四百多公里,如同北京到重庆的距离。很多东西在那个时间段过去,便再也没有那样的味道了。而我还是很喜欢乔,却不敢提出拍照;有些事情本是靠缘分,所以也不必多多念叨。我有点想她,只是一点小牵挂。“念念不忘,必有回响”本是叶问击打木桩所说的话语,却被滥用多处。我亦是期盼如此,却害怕她就此不再理我。

这倒是有些扯远了,回过头来,我那碗什锦炒饭,在彻底凉下来之前被我吞下肚子。算不得难吃,只是这味道太不相同。后来喝了一包牛奶,便是彻底撑了肚子,如球鼓鼓。自己这人算是贪心,连吃饭也要撑得十成饱肚,却有些吞象之蛇的潜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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